从教以来,该同志始终以一名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,牢记为党育人、为国育才使命,立足党建工作、专业建设、教育教学、科学研究、社会服务多个岗位履职尽责,坚持党建引领业务发展、业务反哺党建提质,将红色法治理念、红医育人思想融入日常各项工作,在平凡的高校教师岗位上坚守初心、担当实干,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。

在党建工作方面,作为教工第四党支部书记,刘璐牢牢扛起基层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,从严从细落实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,常态化抓实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组织生活会、民主评议党员等基础党务工作,不断夯实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根基。在理论学习上,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、党的二十大精神、红医文化、苏区法治历史作为支部学习重点,主动承担支部党课主讲任务,先后以《以法治为基,铸红医之魂》为题开展专题党课授课,将法治理论与医科院校办学特色有机结合,引导支部全体党员教师筑牢思想根基。为丰富党建活动载体,打造特色党建品牌,牵头创建“红魂铸法·鉴心育人”支部特色党建项目,组织支部师生党员前往瑞金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治建设纪念馆、二苏大旧址等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实地研学活动,依托中央苏区红色法治资源开展现场教学,带领党员重温苏区法治建设历程、面向国徽宣誓宪法誓词,实现红色研学与法学专业教育深度融合。在日常支部管理中,密切关注支部党员思想动态与成长需求,扎实推进党纪学习教育、四史学习教育落地见效,带领支部党员凝心聚力、团结奋进,所在党支部组织力、凝聚力、战斗力持续提升,本人先后获评校级优秀共产党员、优秀班主任、“三育人”先进个人等荣誉。
深耕专业建设工作,身为法学教研室主任与专业负责人,刘璐始终锚定法学专业特色化、交叉化发展目标,结合本校医科办学优势,打破传统法学学科建设壁垒,全方位推进专业升级建设。在人才培养体系优化上,立足卫生法学、医事法治研究专长,牵头修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,创新性开设法庭科学特色专业方向,依托学校医学资源优势,打造医学与法学交叉融合特色育人模块,填补校内法学特色方向空白,形成医学与法学复合型人才培养特色。课程建设层面,牵头开展课程整合与教学改革工作,统筹《卫生法》《医学伦理》《医患沟通》等多门专业课程资源,优化课程内容架构,深挖各门课程思政元素,把习近平法治思想、苏区法治精神、红医医德理念融入课堂教学全过程,稳步推进课程思政落地落实,实现专业知识讲授与价值引领同向同行。实训平台建设是应用型法学人才培养的关键环节,2016年,刘璐主动走访省内外的地方人民法院、检察院、律师事务所等实务单位,多方沟通洽谈,2016年新签约5家校外法学实习实践基地,完善校内外联动实践育人机制,为法学专业学生搭建稳定的见习、实习平台,打通法学理论学习与法律实务衔接通道,切实提升学生实务操作能力。
在教育教学一线,刘璐坚守课堂育人主阵地,常年独立承担多门法学核心课程授课任务,注重创新课堂教学模式,摒弃单一理论灌输式教学,结合典型医疗纠纷案例、苏区法治案例开展情景化教学。积极参与各类教学赛事锤炼教学本领,曾荣获江西省高校青年教师教学能力竞赛二等奖、省级公共安全教育骨干教师能力展示三等奖;悉心指导学生学科竞赛,带领学生参加江西省“我爱宪法”大赛并荣获二等奖。同时认真做好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毕业论文指导工作,从严把控论文写作质量,指导数十名本硕学生顺利完成毕业论文,以严谨治学态度助力青年学子成长成才。
科研与学科服务领域,该同志深耕民商法、人格权法、卫生法学研究方向,科研成果丰硕。先后主持江西省高校人文社科项目2项、赣州市社科联课题近10项、校级科研课题多项,参与省部级、国家级卫生法治相关课题研究,多项研究成果获得省、市厅级领导肯定性批示;累计在中文核心、省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0余篇,主编、副主编由上海交大出版社、法律出版社、北京大学出版社等知名出版社出版的法学教材8部,获得两项法律器械实用新型专利,以扎实的科研成果反哺课堂教学与专业建设。
立足党员社会责任,刘璐主动发挥专业所长投身社会法治服务。兼任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、江西省法学会理事等社会职务,带领党支部的法学教师常态化深入机关、社区、医疗机构开展普法宣传、法律咨询服务,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、医患纠纷处置、反家庭暴力等民生法律问题开展专题调研,例如2016年带领法学党支部举办了“3·15”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活动,2026年5月的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、十月的宪法日宣传系列活动等等。调研成果转化为地方法治建设参考建议。在服务健康江西、法治赣南建设进程中,积极参与中国援外医疗队医疗服务合同起草等实务工作,以法学专业力量助力地方医疗卫生法治化建设。
多年来,刘璐以一名共产党员的忠诚与坚守,扎根教学科研、党建育人一线,守初心、担使命、求实干,用实际行动践行党员责任与高校教师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是身边党员和教职工学习的优秀榜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