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章作者: 发布时间:2023年02月10日 消息来源:
关于刘晓春等同志任职的通知
学校各党委、党委各部门、各群众团体:
经学校党委组织部研究决定:
刘晓春同志任第三附属医院(附属口腔医院)副院长(正科级);
邓炜同志任第三附属医院(附属口腔医院)副院长(正科级)。
以上2位同志任职试用期一年。
中共赣南医学院委员会组织部
2022年2月23日